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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

  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08年8月29日下发《关于启用新业务系统后部分调整事项的通知》,现将主要精神公布如下:
  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,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8年9月8日起启用新业务系统,现将调整部分业务办理方式通知如下:
   一、启用单位客户号、个人客户号办理各类业务。即原单位公积金帐号将升位变更为单位客户号;原个人公积金帐号将升位变更为个人客户号。
   二、调整部分业务表单及办事流程:
   (一)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:
   1、原《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》(一式三联)、《杭州市住房补贴提取申请表》(一式三联)停止使用,启用《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》(单联表);此表办理时需区分资金性质填报,办结后由中心留存,单位不再留存。
   2、中心办结提取业务后,出具《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核准单》(一式四联,下同),不再出具《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单》(一式三联);其中,客户联由提取申请人留存,单位不再留存。
   3、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可采用卡(折)实时转帐结算方式。
  (二)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:
   1、职工因工作调动,需将住房公积金(含住房补贴)转到其他公积金中心的,启用《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》(单联表);此表办理时可按实际填报多类性质资金,办结后由中心留存,单位不再留存。
   2、中心办结转移业务后,出具《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核准单》,不再出具《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单》(一式三联);其中,客户联由提取申请人留存,单位不再留存。
   3、职工工作调动后仍在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(含住房补贴)的,新单位办妥职工登记后,不需再办理职工个人帐户的资金转移手续。
   三、办理过程中如有不明确的事项,可拨打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96345。

 

杭州江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
2008年9月16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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